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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收入对女性家庭地位的影响

来源:网上搜集 杨晓艳

在政治经济学中马克思曾经说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句话套用到家庭生活中同样的适用。换言之就是女性只有提高了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其在家庭中所处的位置才有可能提高。这里所说的女性的经济地位就是指以经济为基点看女性在家庭内、社区内和社会上带物质资本(包括食物、收入、土地和其他形式)的财富及社会资本(包括知识、权利和特权)的权利和控制。简而言之,也就是指女性在社会经济关系中所处的层次、序位。

 

一、获得经济收入是女性家庭地位提高的前提。

在人类的历史发展演变过程中,女性曾长期处于受压迫、受奴役的地位。她们虽然承担着极其繁重的劳动,但由于她们的劳动仅仅局限在家庭的范围,她们服务的对象是:长辈、丈夫、孩子,管的是家庭范围内的吃、喝、拉、撒。所以,单纯的家务劳动习惯性地被列入非生产性劳动,它仅仅与个人的家庭成员发生直接关系,不直接创造价值,而只能说是间接有利于社会,得不到社会承认,结果使得她们丧失了独立的人格,成为男性的附属物,根本谈不到拥有与男性平等的地位。

随着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当大批失去了土地的农民转变为雇佣劳动者的同时,也迫使一批女性走出家门,参与到社会劳动中去,成为被雇佣的廉价劳动力。在这种新形势下,女性的家庭、社会地位逐渐发生变化,也正是从这一角度,可以说女性参与社会劳动是自身地位改变的前提。

早在近代的中国城市就有相当一部分已婚女性在寻找各种就业机会,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有限的收入贴补家用。但她们承接的大部分都是简单的手工加工任务,如缝纫刺绣、糊火柴盒、做银锭等等。由于这类劳动的个体性、多变性,参与商品交换所获得的报酬极少,其微薄收入还不足以提升女性的家庭地位和改变其社会地位。

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不仅推翻了压在全国人民身上的三座大山,更解除了禁锢在所有中国女性身上几千年的枷锁,人们建设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国家的热情空前高涨。那些曾经在工业化起步阶段,为了维持家庭基本生活而被迫进入职业系统的女工成为了新中国经济建设中不可低估的一只生力军。在她们的带领下越来越多的被局限在家庭中的那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性剪掉了辫子,脱下了围裙参与到这股轰轰烈烈的建设运动中来,她们之中涌现出了许许多多的先进分子,展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女性群体的新形象。

在这以后我国女性的家庭、社会地位逐年上升。越来越多的女性参与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担任重要职务,她们在波澜壮阔的社会历史大背景下进入职场后几乎马上崭露头角,令社会不得不对她们刮目相看,她们正在冲击着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新经济时代的女性用她们对工作和生活的热情谱写着自己的人生,也用她们的成功印证了女性只有参与到社会劳动中去取得经济收入,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改变自身的地位。

 

二、女性参与社会劳动的水平与男性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女性在经济上取得独立自主后,结束了几千年来对男性的依附关系,“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性别角色分工模式逐渐被动摇,女性不单单是主内,也开始主外,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女性的职业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向上流动机会,部分女性就业层次提高。2000年城镇在业女性中,各类负责人占6.1%,比1990年增加了3.2个百分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22.8%,比1990年增加了5.4个百分点。城镇在业男性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16.7%,比1990年增加了1.5个百分点,与男性相比,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增长较为显著。

然而我们在欣喜的同时也应看到由于受到教育水平、生理特征以及社会普遍存在的性别歧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大部分的女性仍然从事的都是较单一的简单劳动,主要集中在低收入的服务行业。根据北京美兰德信息公司对全国31个省会、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年龄介于18-69岁的当地市区居民进行调查显示,我国目前城市中男女市民在权力、财富和机会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女性在职业、社会阶层、收入和受教育水平等主要方面和男性相比仍处于劣势。如果按照拥有组织资源(主要指依据国家政权组织和党组织系统而拥有的支配社会资源的能力)、经济资源(主要指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和文化资源(主要指通过证书或资格认定被社会所认可的知识和技能的拥有)的多少进行排列,各工作状况群体中,女性的比例呈现波动性。在拥有较多资源的强势工作类型群体中,女性比例为49.3%,男性比例为50.7%,且随着在工作类型中所占有资源的下降,相应人群中女性比例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而只拥有较少的资源的弱势工作职业状况中,除需要大量体力劳动的弱势工作职业中男性的比例大于女性外,其它职业中的女性比例均高于男性。

女性就业者主要集中在农业和服务性行业中,体现出高在业率掩盖下女性就业的低层次状态。从总体上看,女性集中在技能低、报酬少、劳动强度大的行业,而在较重要的、技术性高、收入高的管理、科研等工作中,男性仍占绝对多数,女性就业的低层次状态非常明显。女性虽然就业面大,但就业层次低,其所拥有的经济资源、文化资源、社会资源、制度资源、生理特性,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优势较男性弱。并且女性承担了生育并抚养照顾后代、管理家庭的主要责任,家务劳动牵制了女性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影响她们学习与工作。同时,女性除了产假之外,享受的一些福利待遇,如:经期保护、孕期保护、产期保护、哺乳期保护等,加之女性往往比男性早退休5到10年,这无疑增加了用人单位的雇佣成本。使得女性与男性在竞争上先天就不具有平等的机会,在工作上的竞争力和事业的发展前景都没有男性的大。当一旦遇到自己事业与丈夫事业发现相冲突时,许多女性不得不从家庭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考虑,被动的选择放弃事业来照顾家庭,以使得丈夫能够投入更多的精力来发展事业。这样一来虽然家庭收入是增长了,但这种增长是在牺牲女性就业机会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显然会给人们造成一个误区,特别是在就业越来越紧张的时候,当社会上有人呼吁“女性回家做家庭主妇”以缓解就业压力时竟然有很高的认同率。认为妻子可以或条件允许时可以做家庭主妇的女性分别为14.6%的和47.6%,共计是62.6%,男性持这种认识的占74.2%,高出女性12个百分点(海淀调查,2001)。家庭中失去了经济来源的女性再次陷入依附于男性的困境中,视自己为家庭的负担,认为被丈夫看不起,这部分女性常常处在矛盾状态,对自己的地位和利益还缺乏认真的理性思索。

 

三、经济收入作为衡量女性家庭地位的重要标准,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

“在人类呱呱坠地之始,就必须靠女人的乳房始能赖以生长,婴儿的呀呀学语也是出自女人的口中所传授;我们最初的眼泪是女人给我们温柔的抚慰;我们最后的一口气也大都是在女人的身畔吐出来,在一般男人犹豫不前时,她们出来为曾指挥自己的男人做临终的守护。”这是英国诗人拜伦在他的剧作《萨丹那帕露斯》中所讲的一段话。的确,如果没有女人,我们的生活就没有色彩、没有激情、没有梦;如果没有女人,我们这个世界也就没有艺术,没有文学,没有音乐更没有诗;如果没有女人,在我们生命的起点将失去扶持的力量;中年失去欢乐,老年失去安慰。

然而,在中国的民俗传统中,妇女从来也没有占据过她们应有的地位。早在《诗经》时代,民歌中就已经有了男女不平等的反映:“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衣之褐,载弄之瓦。”这种男女之间的差别与性别及性别压迫,是从他们呱呱坠地的那一刻便出现了。直至今日,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处境表面上看起来现在似乎地位是提高了,尤其是在一些男性看来,妇女的家庭地位已经很高了。但是女性的家庭地位与政治、经济地位相比较,却不太高。只是我们总是把女性界定为家庭的主人,提到女性我们总要联想到她的家庭,似乎家庭的主宰就是女性,女性的家庭地位有多么高。实际上在一个社会当中,如果女性的政治地位、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不高的话,她的家庭地位也不可能高。然而经济地位作为衡量女性家庭地位的重要标准之一,常常被人们忽略到政治、社会等因素之外。常言说得好掌握了经济就掌握了主动权,如果一个女性没有收入,她是靠丈夫养活的,那么她在家庭当中能够控制经济大权吗?她的家务劳动会得到应有的尊重吗?她的家务劳动被丈夫和社会视为与外面从业有同等的价值吗?我们看到很多家庭妇女,当她没有经济来源的时候,她在家庭当中地位是很低下的。她的地位完全仰仗于她丈夫的善良和爱意。如果缺少了丈夫爱的保障,那她在家庭中一无所有。怎么能谈得上地位?

时至今日,伴随着经济发展对劳动力需求量的剧增,越来越多的女性能够冲出了家庭的束缚参与到社会劳动中去,接触到家庭以外更为广阔的世界,人际关系也从单一的家庭成员扩展到处于社会各阶层的形形色色的人物。使她们的消费结构、消费心理、家庭位、社会地位都发生着变化,不再被家庭禁锢,也不再依附于男性。当女性拥有足够的智力与能力,当女性也拥有了收入和财产,她们也就拥有了男女平等的实力。经济收入成了市场经济下衡量人们社会地位的主要标准。这不仅仅是针对女性和男性之间,女性与女性之间、男性与男性之间地位的差异也都取决于各自在社会生产和社会分配体系中所起的作用,也既是指其所能够取得的经济收益。

实际上,经济收入不仅影响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同样对男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也产生影响。

在过去养家糊口的重担被男性一肩承担,女性只有生儿育女、孝敬公婆、操持家务,这种性别角色分工模式并不意味着女性在家庭中的权力更大,家庭地位更高,而只能表明女性承担了更多的家庭角色。她们对家庭的义务和权利并不成正比例关系,甚至有的时候只有义务而没有权利,在家庭中的地位得不到保障,被视为丈夫的私有财产,就连原本的姓名也失去了,凡有家庭中重大事件的决定权基本上是在丈夫手里,操持家务的女性即使比男性为家庭付出更多,但是却很少有发言权的。其实家务劳动不仅是一种生活劳动,也是一种生产劳动,不仅生产使用价值,更生产剩余价值,因为家务劳动使得劳动力得以再生,而且用工资买来的物品,并不是直接就可以消费的,必须经过再加工,如烹调、洗涤、清洁、日常维护等。没有家务劳动,整个社会再生产中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诸环节就得不到良性循环。但家务劳动长期以来都不被承认具有价值,它被认为是女性的分内事情,即使具有价值,和男性的劳动相比也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因此,从事家务劳动的女性,特别是专职从事家务劳动的女性也往往不受重视,被认为是靠家中的男性养活的,在家中地位低下,在社会上也是处于边缘地位的。

随着近年女性的经济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中国女性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半边天”作用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肯定,很多女性实际上在社会地位上已经超过她的丈夫。现在,女性工作上不让须眉,在家里也不再愿意全面牺牲。女性的这种觉醒,一方面大大减轻了男性养家糊口的重担和压力;另一方面女性的能干也让男性感到压力和苦恼。在许多女性挣钱多的家庭,男人的地位一落千丈,突兀其来的颠倒让许多人惊慌失措,一时之间摆不正自身的位置,于是女人挣钱多的家庭,较之男人挣钱多的家庭似乎问题更多,这让许多男人在考虑婚姻问题时,对女强人敬而远之,担心将来女人挣钱多了,可能影响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就现实的状态来看,这样的担心也算是未雨绸缪,因为这样的家庭,确实可能出现更多的矛盾,具体的表现形形色色:有些男人因为自己挣钱少,便觉得在老婆面前矮了几分,因此变得自卑甚至失去自信;也有的男人,为了摆脱家庭中的被动地位,表现得怯极而狂,人为地制造出很多家庭矛盾,甚至造成家庭解体。而有些女人挣钱多了,一扫往日“温顺”姿态,开始变得趾高气扬,鄙视自己的男人无能,把自己看成家里的皇帝,经常对丈夫言辞傲慢。

 

四、改善女性的家庭地位的一些具体措施。

首先、要从改变传统观念入手。

在中国“男主外,女主内” 的传统家庭性别角色分工模式已经延续了几千年,它显然就是一种知性惯性意识的沉积。男权社会中,男强女弱似乎顺理成章,男主外女主内天经地义,人们习惯之后也就不再去反思,其实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公正,只是因为人们的习惯而变得容易接受。男女的生理差别是客观存在,但是这种差异不能成为不公正的借口。男人和女人共同构成这个世界的生机,相对独立性使他们优劣互补,谁都有自身存在的合理性,这奠定了男女公正的可能性基础。男人在体能上优于女人,但是也在许多方面不及女人,他们之间是不可代替的关系,根本就不存在绝对的优劣。因此无论男人挣钱多,还是女人挣钱多,男女在家庭的地位,都应该是公正的,具体到一个家庭,男女的地位可能不平等,因为个体的综合能动性存在差别,但是这与性别本身无关。

其次、缩小男女经济收入的差距。

近年,女性的经济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与男性的收入差距却明显拉大。根据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抽样调查主要数据显示,自1999年来城镇在业女性包括各种收入在内的年均收入为7409.7元,是男性收入的70.1%,男女两性的收入差距比1990年扩大了7.4个百分点。以农林牧渔业为主的女性1999年的年均收入为2368.7元,是男性收入的59.6%,差距比1990年扩大了19.4个百分点。男女两性的收入差距与在业状况和职业层次直接相关。女性较多地集中在收入偏低的职业,在相同职业中女性的职务级别又比男性偏低。尽管数据显示,女性中各级负责人有所增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还高于男性,但这两类职业中,女性收入占同类男性收入的比例仅为57.9%和68.3%,低于平均水平,且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女性所占该群体的比例也越来越少。

第三、提高女性的教育水平,扩大女性的就业分布领域。

教育对个人的阶层位置及其经济地位具有重要影响力。现代社会的主要特征被认为是“能力社会”而不是“身份社会”,个人可以通过良好的教育获得能力并以个人的努力来改变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

而女性受教育程度却明显低于男性,63.5%的女性受教育水平在高中程度(包括高中、中专、中技和职高)以下,而男性为56.3%。13.5%的女性受教育程度在大学及以上,男性的相应比例则为19%,高出5.5个百分点。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相应人群中女性比例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在初中及以下和高中程度的人群中,女性的比例都要高于男性,分别为54.9%,51.9%。而在大专、大学和硕士及以上三个人群中,女性的比例也都低于男性,分别为48.4%、42.3%和33.3%。

教育是一项人权,是实现平等发展目标的重要工具,提高妇女的受教育机会,是促进妇女素质提高,参加社会生产与社会决策的重要条件,有益于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男女不平等的根源。

第四、发展家政服务,使女性从家务劳动中解脱出来。

虽然现代家庭的规模缩小减少了家务劳动量,使女性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自身的发展,为女性提高自身素质提供了时间方面的条件。但还是有大约60%以上的家庭把照料幼年子女的任务放到妻子身上,女性也想当然地认为养儿育女是自己的职责,降低了部分女性从事社会活动的能力和条件,造成女性就业困难。

女性在家庭建设中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她们在建立和谐的家庭关系、子女教育和家庭养老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如果让女性脱离社会经济活动仅在家从事家务和照料子女及老人,每天同样的生活内容、处理相同的人际关系,将会泯灭女性的奋斗精神,大大阻碍女性自我价值的实现。同时这也是一种社会不公正的体现,因此我们有必要提倡将家务劳动和家庭照料社会化,或在家务劳动和家庭照料上夫妻双方都相应的承担一定的责任,以便让更多的女性都走出家门在社会浪潮的冲击中锻炼和搏击,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和女性自身的价值。

 

五、结论

一直以来,中国传统的家庭角色定位是男人养家糊口,女子操持家务,凡有大事,决定权基本上是在丈夫手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女性社会经济地位的提高,客观上也提高了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减少了她们在家中对男人的依附,增长了她们的独立和自由意识。女性在家庭事务的决定与参与上也开始发生很大变化。由于在社会上女性就业和受教育的机会增加了,有了独自的经济收入,女性在职场上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无论是从经济收益上还是从家庭地位上,也越来越与男性平起平坐,女性参与社会劳动,是充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的重要措施,为女性的自立创造了有利条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第三产业的兴起与壮大,使女性有了较充分地发挥其聪明才智的场所,她们的家庭地位逐渐在提高,并在社会生活中逐步争得了较多的权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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