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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观音经》题记中的孝道思想

作者:释大参

    在有纪年的题记中,僧人抄写《观音经》的比例仅是在家信众的三分之一,而且一直到唐玄宗开元廿五年(737)才出现,年代有偏向晚唐五代的趋势,但又没有形成僧人大量抄写《观音经》的现象。其中120号题记曰:“开元廿五年二月八日,弟子支师师为身亡写《观音经》一卷。”从题记中可以知道,这是某人为亡者抄经的愿文。但是文内的“弟子支师师”意味着三种可能:(一)姓“支”名“师师”的佛弟子为某人抄经;(二)姓“支”名“师师”的佛弟子,为自己未来身亡预写经典。(三)是僧人“支师”为其师父身亡亲自写经。若采用第三说,则“支”姓乃西域僧人的俗姓。盖道安法师统一僧人以“释”姓之前,中国的僧侣出家后多从其师姓氏(《大正新修大藏经》卷49,第341页),而“支师”这份写经也说明晚唐时期敦煌佛教对于出家姓氏仍没有严格的规范,且约定俗成的力量也还不是很强。

    其次,“支师”的题记不禁令人想到中国人“尊师重道”的观念,儒家五伦是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五种的人际关系,师伦虽未列入,但《礼记·学记》说:“师无当于五服,五服弗得不亲。”可见老师在儒家的人伦关系中也居重要地位,尤其唐韩愈更说道:“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对师长应保持恭敬与感恩,都是僧俗应该有的基本修养。“支师”为师身亡,而以中国的书写工具与方式发心抄经,除了说明西域胡僧对《观音经》的信仰及汉化的事实及他们对于华、梵“师道”传统的接受,也似乎让人看到了中国人“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影子。

    北新879号写卷,是晚唐天复二年(902)敦煌三峗山地区寺院住持,虔诚刺血抄《金刚经》与《观音经》各一卷。由于整个愿文所回向的对象,涵盖“四生九类”、“水路飞空”等一切有情,不像一般的抄经愿文,看来三峗禅师似乎将法会祈愿模板,作为个人抄经愿文。如文说:“……师僧父母,各保安宁;过往先王,神生净〔土〕。……”但这类愿文中“孝道”与“师道”观念,仍是不可少的重要的项目之一,而僧人写作的顺序也置“师僧”于“父母”之前。

    可见,佛教的孝道思想已经深深在敦煌扎根,僧人不必再刻意强调对父母的孝道。S.3054号是后梁贞明三年(918),报恩寺僧海满为亡父所造,并委托师兄弟胜智抄写。它与其它《观音经》抄经最大的不同,是海满特别回向父亲往生“弥勒净土”,而不是广泛的“净土”或“西方净土”,说明了五代时期报恩寺观音信仰与弥勒信仰并存的现象。从这三条题记可以知道,随着《观音经》在敦煌流传几百年来,观世音菩萨在人们心中的地位与功德几乎提升到极点,抄一部《观音经》的功德,也几乎等同一场水陆等法会的效力,观世音菩萨可以圆满人间孝子的各种愿求,使先亡父母及七世祖先能随愿往生各种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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