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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和弘扬传统孝道文化

作者:陈德述

    第五,要“立身”。

    要成家立业,为家庭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孝经》云:“立身行道,扬名於后世,孝之终也。”所谓“立身”者,就是要成就一番事业。要想成就一番事业,首先要立志,要有自己的理想,要为理想而不断的、勤奋地学习各种知识和本领;要磨练自己的意志,要有百折不挠的精神;要爱护好自己的身体,使之保持健康,这是造就一番事业的基本条件。儿女有了事业上的成就,父母会感到高兴,感到光荣,感到自豪。凡为国家民族建了功,立了业的人,给父母带来了荣耀,这也就是对父母最大的孝。相反,走入邪途,身陷囹圄,不顾父母之养,也给父母精神上带来沉重的负担、耻辱或负罪感,使父母白白养了一个不肖之子,能说尽到了孝道吗?古人说的人生“三不朽”,即“立德,立功,立言”,也应该是我们当代人的价值追求,也是对父母应该奉行的孝道。

    第六,要“谏诤”。

    对父母的不义或不法行为,要加以说服劝告,不要迁就、顺从或支持。孔子主张子女要顺从父母,但不是绝对的服从。父母有过错还得要谏诤,“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命,焉得为孝乎?”在今天,父母与子女在人格上是平等的,父母有不对、或错误之处,要提出来。服从的只能是道德、法律与真理,如果父母作了不道德的事情,犯法的事情或者与常理相背谬的事情,一定要进行劝谏,劝其改正;否则,无原则的顺从陷父母于不义,或违法的境地,就是不孝。今天的社会生活准则是道德与法律,不论是作父母,还是作儿女的,都应该遵守道德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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