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我们已经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了艰苦的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要看到,在这一领域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如前所述,最根本的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原则、要求和规范,缺乏深刻的心理情感和伦理文化基础,显得空洞和苍白。怎样使一个人自觉自愿地接受外在的道德规范和律令,并且内化为内在的道德修养,自觉地去实践这些道德规范?笔者认为,要吸收我国数千年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继承传统孝道的精华,以人们最自然最深切的心理情感为切入点,大力进行孝道创新和孝道建设,推动和促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
历史上,家庭是物质资料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的基本单位,父母不仅赋予子女以生命,并且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形成深厚的情感,亲子之爱、亲亲之情成为人类最自然的心理情感。父母的生育、抚养、照顾、爱怜、培养,情深义重,使子女永难忘怀。“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15]“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16]这些诗句极好地表达了子女对父母的深情。孝敬父母,报答父母,从远古起就成为人们最起码的道德情感和道德准则。今天,尽管家庭已不是物质资料生产的主要单位,但仍然是人类自身生产的基本单位,仍然是人们成长、生息的基本环境,仍然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不管时代如何变化,血浓于水,亲子之间的血肉联系和感情基础是永远割不断的。因而,进行孝道建设在任何时代都是必要和可能的,孝道建设也应该成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和基础课题。
孝道建设在道德建设中的基础性意义在于:当孝的要求作为普遍原则深入人心后,人们为了对父母尽孝,必须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创造能够使家庭存在和发展的物质条件;而在既有的孝的思想情感和道德习惯的基础上,通过宣传、教育和劝导,使人们达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较高的道德境界,是可以期望的;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等道德要求,也可以从孝道扩展和迁移而落实。在家庭中,子女尊敬长辈,长辈爱护子女,共享天伦之乐;在社会上,人们尽职尽责,对国家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对个人,不断修身养性,以实现自己的宏伟理想。这样,社会秩序就将日趋和谐有序,社会道德就将日益进步,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和要求也将在其中得到较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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