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对于传统孝道,我们既不是简单的实行拿来主义,也不是奉行复古主义。封建孝道形成于古代宗法和农业经济社会,它以子女作为父母的附属物为基础,要求子女对父母的绝对服从与尊敬,反映和维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不平等关系。而封建统治者倡导孝道,主要是看到了它培养人的奴性、维护统治秩序的社会功能,是统治者愚弄和奴役人民的一种手段。今天我们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都得到了较高程度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因而,今天我们要对传统孝道进行根本的改造,要结合时代特征,在道德建设的实践中不断进行孝道创新。我们要建设的新孝道,应该是建立在家庭成员和全社会成员人格平等的基础上,符合现代生活方式,体现人道、科学、民主的新型伦理道德。这种新孝道,应该既有利于家庭的和睦稳定,有利于个人的健康发展,又有利于人们正确地处理个人、家庭、社会之间的关系,能够促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因而建设这种社会主义的新孝道,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
二、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孝道创新
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新孝道,应该既继承传统孝道的精华,又体现社会主义的原则和精神,有其自身的科学内涵和鲜明特征。
首先,相对于封建孝道,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新孝道应该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上,以全社会人们人格平等为前提,以父慈子孝的基本要求为核心,并能促进社会成员对家庭尽孝、对社会尽责、对国家尽忠的新型道德规范。它不仅是一种家庭美德,也是一种公民的基本道德,并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紧密相联,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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