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新孝道应该具有强烈的情感性、鲜明的民主性、突出的时代性、严整的规范性和充分的可延展性等特征。
强烈的情感性。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新孝道建立在亲子之间的深厚情感基础上。在现代社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感情纽带应当更为牢固。比之古代社会,父母作为子女生命创造者,子女作为祖宗骨血延续者的感情和道义相对减弱了。但是由于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父母要千方百计为子女创造尽可能优越的物质环境,要为子女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同时由于学校教育周期的延长,父母为子女的成长奉献了更多的心血。同时,当代我国社会占主流地位的家庭模式是所谓核心家庭,父母对子女的关爱更加集中专一。而子女也失去了传统社会的兄弟姐妹、大家族聚居的生活圈,在走入学校、社会之前,他接触的对象主要是父亲和母亲。他的物质和情感来源于父母,他的精神寄托也主要是父母。因而我们说现代社会亲子之情应该更加深厚,相互之间的情感依赖更为强烈。虽然传统的“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的观念在现代父母中日渐淡薄,由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逐步完善,父母对子女物质报答的期望正在降低,但是只要社会和家庭加强教育引导,子女孝敬父母之情完全能够激发,子女报答孝顺父母之情应该比古代社会更加强烈。为了使父母获得适当的物质回报和精神慰藉,子女必须努力学习,勤奋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努力实现自身价值,孝亲成为子女道德进步的动力和情感依归,因此在他们追求道德进步的过程中就渗透了强烈的情感,有了道德自觉和自律的基础。
鲜明的民主性。现代家庭成员法律上人格平等,经济上既相对独立又互相扶助,精神相互相依赖和慰藉,情感上互相理解支持。因而我们可能建设一种新型的民主的孝道,父母对子女的关爱与子女对父母的孝敬是对等的,父母与子女之间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子女不再盲从父母,父母不再对子女实行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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