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先秦孝道的发生、发展与当时社会条件下家庭组织的类型、结构、地位,以及社会组织力等方面都有直接而紧密的联系。先秦家庭组织为父系制家庭,而且规模庞大,在社会及政治生活中居于重要地位,这是孝道发生发展的基础。宗教、法律在史前时期长期处于欠发达状态,相反礼仪风俗却得到充分发展,这决定了庞大的家庭组织只有依赖于道德的力量才能得以维持和巩固。孝道在先秦的发生、发展是这些文化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关键词:先秦;孝道;家庭组织;社会组织力
20世纪的先秦孝道研究主要是在传统叙事史学的框架下完成的。由于叙事史学的从业者把“复原”历史作为自己事业的最高追求,因而主张对历史事物的具体发生、发展、结束等情形做尽可能细致真实的描述。在这种研究思路的指导下,学者们日复一日不厌其烦地进行着关于先秦孝道起源、演变以及衰落过程的描述;偶尔他们也会换一个角度,于是在我们眼前涌现出关于儒、道、法、墨等家及其代表人物孝道思想的各种不同版本。实际上,正是这些繁简各异、真实程度不等的叙事史著作构成了20世纪先秦孝道研究的主体。不容否认,读者能够从这些叙述中发现一些有益的历史信息,然而这种以叙事见长的历史作品却不能给我们以更多的教益。究其原因,无非是由于叙事史只着眼于具体历史事物的“实证”,而对于揭示这些事物背后的一般性规律了无兴趣。这种陈陈相因的做法已引起人们的警觉,有学者就指出理论与方法的滞后成为制约目前孝道研究的桎梏,“史学方面的断代的对具体问题的实证分析,涌现了一批水平较高的论文,但仅仅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1](5)“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比喻准确反映出研究者受传统史学理论影响,在孝道研究中往往勤于就事论事,而疏于理论概括的真实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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