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鲁迅接母亲到阜成门家中后,他曲尽孝道,将最好的大房子让母亲住,自己则独居屋后一间简陋的小房充当书房兼卧室。他那时已经四十余岁。但还是像小时候一样,外出上班,必去母亲处说声:“阿娘,我出去哉!”回家时必要向母亲说声:“阿娘,我回来哉!”每当晚餐以后,他总伴着母亲聊一会天,然后回到书房工作。他每日领到薪水,照例要给母亲买她爱吃的糕点,让老母挑选后,才将剩下的一下部分留下自用。除了交出一个月的家用,还给母亲一月26元零花钱。如此种种,在鲁迅生活中已成为一种做儿子的规矩。
鲁迅的母亲非常爱看旧小说,她不时要鲁迅提供。鲁迅或自购或托人代买,将一本本小说如鸳鸯蝴蝶派作品,张恨水的章回小说,源源不断地送到母亲手中,即使她后来去上海,仍不断地给母亲寄书。除了书籍、还寄羊皮袍料、金华火腿等衣物食品,每月的家书也从不间断。
有一次,他母亲为修绍兴祖坟之事写信给鲁迅。信中说这笔钱应该三个兄弟共同分担。鲁迅立即回信说,这笔费用他早已汇到了绍兴,要她不必向二弟周作人提起,“免得因为一点小事,或至于淘气也。”鲁迅情愿自己节省,也不愿使母亲淘气。他母亲看到此信后,十分感动,对人说:“他处处想得周到,处处体谅我这老人。”
鲁迅少时父亲病故,家道中衰,几十年来他把供养母亲和整个家庭生活的重担压在自己肩上。他时常对人说:“我娘是受过苦的,自己应当担负起一切做儿子的责任。”另一方面,他母亲也对人说鲁迅孝顺:“他最能体谅我的难处,特别是进当铺典当东西,要遭到多少势利人的白眼,甚至奚落;可他为了减少我的忧愁和痛苦,从来不在我面前吐露他难堪的遭遇,从来不吐半句怨言。” 伟大的文化战士鲁迅,他一生对母亲至爱至孝,体现了他伟大的人格和崇高的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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