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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儒家“孝道”观浅探

作者:谭宝刚

    “仁”是孔子伦理思想的核心。“樊迟问仁,子曰:‘爱人’。” [5](P171)“仁者爱人”是孔子对仁的简明概括。而他又认为 “孝”是“仁”的基础,“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与?” [5](P71)既然孝道观是孔子伦理思想的最高道德准则,那么,为了这种理念价值的推行,就必然有一些最具体最直接的行为要求。

    儒学创始者非常重视父母子女间的感情交流,并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尊敬、爱戴和赡养。[7]诚然,行孝的最基本的要求是子女对父母的物质奉养,但是孔子并不停留在物质奉养上,他认为仅是物质上的奉养是不够的,还得在感情上对父母表示真诚的尊敬和爱戴。所以他又说:“今之孝者,是为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5](P79)如果对父母在感情上不尊敬和爱戴的话,仅是物质上的奉养,又与犬马有什么区别呢?不过,孔子对“孝”的最高阐述是要求子女在父母生前按照父母的意愿行事,在父母死后继承他们的遗志立身。所以孔子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5](P74)周武王和周公旦继承文王的遗志讨灭了商纣王,故孔子赞扬他们说:“武王、周公,其达孝矣乎!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 [5](P44)司马迁著《史记》,班固著《汉书》都是立志完成其父遗留下来的未竟事业,是孔子孝道观最高要求的体现。

    孔子对于要求子女孝敬父母做的一些具体行为,典籍中还有如下一些记载:

    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5](P79)父母在世时,要以礼侍奉;死了,要以礼安葬,并且按礼仪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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