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子养“志”
孟子认为,自我的良好修养,是一个人立身社会的根本。而在个人的良好修养中,事奉双亲是最重要的,而事奉双亲的核心就是“养志”,而不是单纯的“养体”。孟子以曾氏三代的事例论证了自己的观点。他说:“想当年,曾子(参)奉养父亲曾晰的时候,每顿饭必有酒肉;收拾剩饭的时候,必定要问父亲还吃不吃;如果曾晰问厨房里还有没有剩余的,曾参一定会回答说有。可是,到了曾元奉养父亲曾参时,情形就不同了。
虽然每餐也有酒肉,但收拾剩饭时从不问曾参还吃不吃,而当曾参问厨房里还有没有剩余时,曾元就会回答说没有,这是打算下一顿再进用。在这个对比里可以发现,曾元对待父亲,只能叫做奉养口体,有吃有喝就行了,而不太在意态度。可在曾参那里,却是奉养意志,在吃好喝好的同时,还要满足双亲的精神和意愿,让他们心情舒畅。不用说,像曾子那样事奉双亲的,才是合格的孝子。”孟子的这一思想,是对孔子孝论的积极继承,并为这一思想最终成为儒家孝论的重要方面做出了贡献。当然,这种观点也容易形成“愚孝”之弊,所以,在具体的孝行中还应该把握适当的分寸。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在孟子看来,不孝的形式多种多样,比如他所说的“五不孝”。但是,孟子认为最大的不孝是“无后”。所谓“无后”,指的没有后人祭祀先人,并不完全是后来所说的传宗接代的意思。“无后”之所以为不孝之首,是因为有无后祀与家族的存亡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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