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更为让人吃惊的是,大舜对家人所做的这一切恶行并不在意,而是照样以孝悌之行对待他们。孟子的说法是,在大舜的治理下,天下之人非常高兴,纷纷归附,但也只有大舜才把这一切看得轻如草芥。因为他有心事,与父亲的关系相当紧张。在大舜那里,得不到亲人的欢心,就算不上是人;不能在亲人面前表现孝顺,就算不上是儿子。
所以,直到大舜尽心事奉亲人,让瞽瞍高兴起来了,社会风尚才真正为之一变,父子的伦常也才最终得到了确定。显然,大舜的表现才是大孝。
大舜与其父亲的关系,到孟子时代似乎已成定论,当然也成为人们责难儒家孝论的主要论据。为了反驳这种责难,孟子付出了相当大的精力。一定程度上说,能否合理解释大舜与其家人的关系,已经成为孟子孝论能否成立的关键。
但是,我们注意到,用传说中的故事,再加上一定程度的演义来证明大舜孝行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其力度是相当有限的。以孟子的观点为依据来定义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定义合理的孝道,势必会助长家长的权威主义,使孝行中的双方处于不公平的一边倒的关系之下。这方面的弊端,在秦汉以后的某些时代,特别是宋明以来的家庭伦常关系的建立和演化中,最终使消极的一面胜过了积极的一面。
作者:高专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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