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初,中学生“徐力杀母”事件,以及接连不断发生的类似事件,使国人惊讶,引发思考:一说是他们心理不健康所致,一说是他们缺乏法制观念,一说是他们“没有人性”,不知孝道。三种观点在实践层面上引出了三种教育:心理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似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持第三种观点者认为,要充分认识孝的教育在道德教育中的基础与核心作用,反省忽视孝道教育的失误,建构符合新时代社会特点的“孝”与孝的教育。
当代孝道建设的新价值
孝,是“善事父母”,缅怀祖先。
孝,是“立人之本”,“人伦之本”,是一切德行之源,中华伦理持续发展的内在基因,是中华文化之特色。“孝”是亲情之爱,是生生不息的爱心,是形成个人品德之根源,“道由孝生”,孝乃“德之本”。中国传统孝道有过时之处,也有维系宗法社会等级制度的痕迹,但讲孝不等于“封建”与“落后”。无人性的孝道要彻底破除,孝道精华不能抹杀和扬弃。要认真反省近百年来国人对于孝道的偏见与成见,用“与时俱进”的观点,进行积极的现代转化和建设。
孝,是广大人民现实生活的需要,是社会发展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在中国大陆,以血缘和亲情为中心的伦理道德,仍然是整个社会伦理道德的基础。再过15年,一个独生子女支撑的国家与老年人社会,便会展现在世人的面前。一个3—4亿老年人大国,对以“养老”、“敬老”为中心的孝道建设,将日益迫切。这一代独生子女能有孝心吗?怎样培育他们的孝心?这需要承接中华孝道美德,需要学校与家庭、社区互动共建。从某种意义上讲,孝道教育和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战略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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