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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孝道文化  建设和谐社会

来源:海南日报

    孝道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它维系家庭的每一成员,进而影响到人们在国家和社会中的行为,是中华民族数千年生生不息的文化标志和终极关怀。

    虽然在封建社会,孝道被统治阶级利用,过分强调了儿子对父权的无条件顺从,从而把孝道异化为蒙昧的愚孝,但在大力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今天,并不影响我们对中华孝道合理内核的继承和弘扬。  “百善孝为先”,“夫孝,百行之冠,众善之始也”。在古代,孝是一切行为的基础,这种思想在今天也有合理之处。很难想象,一个连自己的老父老母都不关心、不尊敬的人,他能给这个社会带来什么善行,而对社会没有任何善行的人,其人生价值何在。据悉,国内某市在选拔干部时曾把孝敬父母作为必要条件之一。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只有爱自家长辈的人才能爱及别人的长辈,只有钟爱自家晚辈的人,才能爱及别人的晚辈。孝道所产生的道德习惯迁移到一个人的立身行事处世上,必然由对家庭的责任感转化成对社会的责任感,从而成为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基础和行为准则。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国未富而民先老”使我国社会化养老事业欠账良多,家庭养老成为我国的主要养老方式。弘扬孝道,尽子女的赡养义务,除了在经济上接济和抚养老人外,更重要的还要在精神上尊敬老人,尽量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在行为上给晚辈一个好的榜样。

    由此可见,弘扬孝道,除了经济上的意义之外,更在于它能使每个公民树立起对家庭和社会的双重责任感,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   弘扬中华传统孝道精髓,应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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